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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的眼淚

愛情最遙遠的距離是戀人天各一方,是愛心的距離,不是生與死的距離。世上最凄絕的距離是兩個人的距離,從互不相識,到忽然有一天,他們相識,相愛,距離變得很近。
愛情使人忘記時間,時間也使人忘記愛情。
孤單不是與生俱來,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始。
喜歡一個人,是不會有痛苦的。愛一個人,也許有綿長的痛苦,但他給我的快樂,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。兩個人一起是為了快樂,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,無法再令我快樂,我也唯有離開,我離開的時候,也很痛苦,只是,你肯定比我痛苦,因為我首先說再見,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。事皆有代價,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。
緣起緣滅,緣濃緣淡,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。我們能做到的,是在因緣際會的時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暫的時光。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,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。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,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?
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,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。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,然而,製造更多遺憾的,卻偏偏是愛情。陰晴圓缺,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。同一個人,是沒法給你相同的痛苦的。當他重複地傷害你,那個傷口已經習慣了,感覺已經麻木了,無論在給他傷害多少次,也遠遠不如第一次受的傷那麼痛了。愛情,原來是含笑飲毒酒。
愛一個人很難,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。
當愛情來臨,當然也是快樂的。但是,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,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、傷痛和離別。從此,人生不再純粹。愛上一個人的時候,總會有點害怕,怕得到他;怕失掉他。你曾經不被人所愛,你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你的人。不能見面的時候,他們互相思念。可是一旦能夠見面,一旦再走在一起,他們又會互相折磨。只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可以承受我的眼淚;在我快樂時,可以讓我咬一口的肩膊。
如果我不愛你,我就不會思念你,我就不會妒忌你身邊的異性,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志,我更不會痛苦。如果我能夠不愛你,那該多好。 別離,是為了重聚。
愛火,還是不應該重燃的。重燃了,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憶也會化為烏有。如果我們沒有重聚,也許我會帶著他深深的思念活著,直到肉體衰朽;可是,這一刻,我卻恨他。所有的美好日子,已經遠遠一去不回了。
有追求和渴望,才有快樂,我們才學會珍惜。你曾經不被人所愛,你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。
愛情本來並不複雜,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,不是「我愛你」,「我恨你」,便是「算了吧」……
相愛卻不能相戀,相戀卻不相愛。
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,我不能去得更遠。我們此生共赴天涯海角,不是遊走半個地球,而是人間相伴。   相逢,不是恨晚,便是恨早。我們可以相戀,但不能相愛,因為我有……
但我們彼此不要忘記的事是:不要忘記想念我。想念我的時候,不要忘記我也在想念你。
可以忘掉歲月,忘掉痛苦,但我們永不能忘掉再見。
人生的大部份時間裡,承諾同義詞是束縛,奈何我們嚮往束縛。
愛情從希望開始,也由絕望結束。 戀上了你,才領略思念的滋味、分離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,還有那無休止的佔有慾。為什麼你的一舉一動都讓我心潮起伏?為什麼我總害怕時光飛逝而無法與你終生廝守?
明知會失去自由,明知這是一生一世的合約,為了得到對方,為了令對方快樂,也甘願作出承諾。戀愛旳一個追求不自由的過程,當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時候,就是你不愛他的時候。
愛情,自身是圓滿的,我不再缺少些甚麼了。
暗戀是最偉大的行為,是成全。你不愛我,但是我成全你。真正的暗戀,是一生的事業,不因他遠離你而放棄。沒有這種情操,不要輕言暗戀。
愛,就是一件千迴百轉的事。不曾被離棄,不曾受傷害,怎懂得愛? 最後還是我的網友一句話來結束本文吧!
愛,露水之歡,終是心靈的過客。就像匆匆劃破的刀痕,雖然輕微,但卻終身留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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